接下来为大家讲解离婚协议女方敲诈,以及协议离婚欺诈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1、离婚协议书已经备案生效,女方冷静之后觉得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配不公平,如果男方不同意修改就不能修改。离婚协议签字并且在婚姻登记处备案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不能***,***也会败诉。上诉期限是自离婚之日起2年内。
2、可以,要是你们协议离婚不成功的话,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一旦协议离婚成功,离婚协议生效,但是你对财产和子女的分割后悔了,仍可以向******,但是除了在订立协议存在着欺诈和胁迫,***一般都会维持协议书上的分割状态的。
3、当然可以***,谁主张谁证明,如果协议中有侵权,可以拿出证据要求认定侵权部分无效。
法律分析:不算。敲诈行为是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离婚通常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被耽误了,对方要补偿自己,并非无故索要财物。敲诈表现为行为人***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因为婚外情给予的精神补偿费在合理范围内不算是敲诈勒索,有相关 证据 支持的,应该及时给与补偿。
就该案例而言,女方提出50万的离婚要求,是无法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的。因为,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
这是男子的钱,他想要怎么支配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以胁迫威胁别人去索要钱财的话,那么就已经是构成了敲诈罪。
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网帖称,翟某以苏某公司有漏税行为、WePhone的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等理由,以举报违法相威胁,要求后者在协议离婚时转移和赔偿***。消息传出后,网友纷纷指责翟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要求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1、如果数额较大,则涉嫌***罪,可以报警处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法律分析:未达成协议且一方有明显敲诈行为的。被敲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电子邮件、证人证言等)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此前,苏某在Google+留下一份网帖,称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是因为和前妻翟某的一份“万恶的离婚协议”。
当年9月7日,苏享茂跳楼身亡。该院认为,两人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苏享茂为维系感情赠与翟欣欣高额财物、钱款,而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及离婚后为获取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胁迫,具有违法性,是导致苏享茂***的原因之一。
离婚造成另一方***,如果是因自己想不开而***:另一方没有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倾向、却既不***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享茂的***与翟欣欣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苏享茂是***的,不是被翟欣欣杀死的。因此翟欣欣无须为苏享茂的死亡后果负刑法上的责,因为不具备因果联系。
关于离婚协议女方敲诈,以及协议离婚欺诈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一篇
离婚协议怎样签能规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