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为大家讲解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以及最高***子女抚养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规定的子女抚养意见具体指的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意见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等。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规定在《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该意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育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司法实务中也成为***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3、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4、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规定在《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该意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育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司法实务中也成为***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意见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现行有效。《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公布的关于处理离婚案件所涉子女抚养争议等方面问题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现行有效,仍可适用相关案件的司法处理原则。
关于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以及最高***子女抚养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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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社会化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