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一定。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在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并不必然享有法律上的子女抚养权,也不必然负担法律上的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2、继母对继子有抚养义务。继母对继子承担抚养责任后,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继子对继母具有赡养义务;民法典将其视为拟制直系血亲关系;继母和继子互为第一法定继承人;抚养关系确立后,通常不会因成年或生父与继母离婚而解除。
3、法律分析:继母对继子一般是有抚养义务的,但若继母对继子不存在抚养教育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4、继母对继子并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亲生父母对孩子才有法定抚养义务,所以,在法律层面上来讲不能强行要求继母对继子履行抚养义务,况且,就算离婚以后,父母再婚的也不能免于双方的抚养义务。
义子养子继子区别有哪些义子女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主要看有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母子关系。按你的意思,你是成年以后才有的继母,也就是说她并没有尽过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和责任。
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女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您说的情况,是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的关键,是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否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而不看是否在一个户口本上。根据您说的,该继父养育过养子,因此有赡养义务。
法律分析:收养属于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一行为,其实可以在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在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之后,那么也是会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规定。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年老的时候,作为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也是要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
儿子参军死亡,继母如果和儿子是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话,那么儿子的抚恤金就可以享受的。
继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继父对继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需要根据子女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并且抚养权是归属女方的话,那么继父对继子女是有抚养的义务的;如果未成年子继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或是已经成年的继子女,那么继父不需要承担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
继父对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但是继父与及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1)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3)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
1、律师解不一定有。后妈不一定有抚养义务。如果继子女是与后妈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后妈在继子女未成年前对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孩子与后妈没有形成继子女关系,那么后妈是不具有抚养义务的。
2、在法律上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具有抚养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后妈没有义务抚养孩子。继父母没有抚养继子女的义务,并且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4、综上,后妈的抚养义务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存续性紧密相关。在关系存续期间,后妈应承担抚养义务。然而,一旦继父母关系解除,后妈即不再负有抚养责任。这一法律框架旨在保护儿童权益,确保其在成长过程中得到适当的关爱与教育。
1、继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继父母对于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3、继父母对继子女士有抚养义务的,主要是他们双方在共同生活,那么他们之间就自然而然形成了一种抚养和教育的关系。他们和生身父母之间的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不光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的关系,而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的关系。
4、继父母不是必须要履行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继父母对继子女本身就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再婚夫妻离婚时,如果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仍然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亲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即使没有离婚,继父母对继子女也没有抚养义务。
5、继子女关系的,要对继子女承担抚养的义务。但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亲生父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继子女未跟随再婚的亲生父母生活,如跟随外公外婆或者爷爷奶奶生活等。这时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
关于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以及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一篇
离婚协议孩子探望
下一篇
离婚申请材料提交不上去呢